咚咚咚!
咚咚咚!
丛重感激莫名,继续磕头如捣蒜。
这可真是救命之恩啊。
他甚至想好了,只要这条命捡回来了,以后秦枫就是再生父母,不管到了哪里,家中都得给秦枫立长生牌位!
应该可以不死了!
虽然最终处置权在皇帝那边,但是这种事,一般都是地方官草拟处理意见之后,上报皇帝,皇帝通常情况下是不太会驳回的,甚至忙起来都不会仔细看,直接御批了就是。
皇帝多忙啊,还能顾得上一个县令的小事?
所以,真的是死里逃生了!
丛重被押下去了,但一路上还在扯嗓子高呼,感谢秦枫大人大恩大德,什么什么的,听得许多府衙周围的淳化县人纷纷侧目,不知这人是什么来头,怎么对秦大人的恭敬,好像比咱们这些淳化老百姓更甚。
秦大人大仁大义?
废话么!
试问谁不知道……
府衙里,秦枫起身,伸了个懒腰。
行了,现在这个丛重,才算是真的死定了。
依《大明律》,这丛重的罪名,的确是够得上死罪,但死罪的核准,在皇帝那里,按照惯例的话,这种并非谋逆的罪行,大概率是判个“斩监候”,其实也就是后世更常见的一个词,“死缓”。
当然了,秦枫了解老朱,以老朱对贪官污吏的痛恨,这个丛重不太能够得上法外开恩,斩监候也还是要斩的,这跟后世的死缓罪犯,只要不作死,基本上都会改判无期的惯例不同。
可是,这里有一个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秦枫记得,洪武四年,五年的时间点,除了大明重开科举这件大事之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太子大婚。
太子朱标大婚,很可能要大赦天下!
那么这个等待秋后处斩的丛重,就可能沾了太子的光,就此逃脱极刑,捡条命。
不存在……
你那么辛苦写奏折告我,我怎么能不好好照顾一下!
秦枫可不是个任人拿捏的泥人,尤其是丛重这种毒蛇,难道还容他缓过来之后,找机会再咬一口?
丛重必须死!
不过,目前的《大明律》,列出十项“不赦之罪”,诸如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等,其中却并没有包括官员贪污。
于是秦枫反其道而行之,索性主动为丛重开脱,然后将这份初步拟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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