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九章 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第1页)

披红挂彩,跨马游街!

这几日,徐鼎臣一直处在人生中的高光时刻,坐在御赐的马背上,仿佛坐在绝顶巅峰,俯瞰人间景象,只觉得春风得意马蹄疾,虚无缥缈的未来,变得具体真实,而且繁花似锦,仿佛触手可及。

这场夸官,乃是圣旨,并非徐鼎臣自己要炫耀。

自古以来,新科状元就有“夸官”的说法,由吏部、礼部的官员,捧着圣旨,鸣锣开道,而新科状元郎身穿红袍,头戴红花,骑着高头大马,在皇城的御街上昂首挺胸地走过,享受万民朝贺,也享受万众瞩目的无尽荣光。

因为这夸官乃是奉旨行事,所以不论遇到任何官员,哪怕是当朝一品,遇到了徐鼎臣跨马游街的队伍,也必须要当街下跪,向圣旨磕头,高呼万岁!

这样的传统,目的自然是为了激励学子们的上进心,鼓励他们更加寒窗苦读,参加科举,有朝一日也能做一回人上人。

虽然徐鼎臣中状元之后,出乎意料地只是要了个县令的位置,但这夸官的荣耀,依然半点不少。

一路上,见多了尚书、侍郎,什么叫国公、勋贵,这些平常仰望都看不到的那些在云端的人物,这会儿却都得匍匐在自己脚下,神态恭谨,山呼万岁。

虽然这份尊重不是给的自己,而是给的当今圣上,但徐鼎臣作为荣耀的享受者,依然觉得晕晕乎乎,仿佛是走在云里,如饮醇酒。

奉旨夸官,一连三日!

京城百姓俱都知晓,今科状元郎竟然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那真是文曲星下凡了!

待他们打听到,这位史上最年轻的状元,竟然是秦枫秦大人的亲传弟子,议论声和欢呼声更加热情洋溢,显然是把心中那份对秦枫的崇拜和景仰,也转移到了徐鼎臣身上。

就这样,三天的时间,徐鼎臣享受了最荣耀的风光,但他并没有忘记本心,更没有忘记一手栽培自己成才的老师。

圣旨约定的时间一到,徐鼎臣立刻结束了跨马游街,换了一身更低调的衣服,徒步离了京城,直接回返淳化县。

只因,三天前他跟老师也有过约定,要以状元的身份,回到淳化县学,给那些曾经一同学习一同生活的同窗好友,汇报一下此次殿试的见闻感受,那自然是最大也是最好的激励,能够让淳化县的枫兰县学,从此有了榜样的力量,能够更加凝聚神魂,说不定不久的将来,又会涌现出更多的状元之才,最起码也是进士频出。

既然有了约定,秦枫便率领枫兰县学的众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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