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路听言上半身套了件灰色的卫衣,帽子盖在脑袋上,前额的棕色发梢也被压低了一些,裤子是黑色坠感长裤,脚踩一双白球鞋。
大家也好像是今天才注意到路听言这接近于黄金比例的头身比。
和平时微微驼背的路听言不一样,此刻对方腰背虽然也没有挺得特别直,但却浑身都透着一副“爹能来和你们上课是你们的福分”的高傲感,走路姿势又拽又懒……
大家起初还以为是看错了。
乍一看,他们好像终于能明白网络上那群人在鬼叫什么了,这气质,这态度,简直和魔王路德一个德行!
路听言走到王珂旁边的位置坐下。
“我靠,兄弟,你别这么帅行吗?我都想坐得离你远一点了,我是刚刚才知道,你昨晚一炮而红了,路网红!”
路听言悠然坐下,熟练地掏出课本,原主已经将所有的专业知识都学完了,要是他再认真一点,都能完全背诵了。
毕竟上了99次课,某种程度来说,原主真是倒霉得酣畅淋漓。
刀,真是一把40000米长的大砍刀。
“哇,你这笔记怎么回事?”王珂手把他放在桌面上的课本拿过来,随手一翻,全是重点笔记!
路听言不会说,这是原主为了感谢他来接受这具身体,特意帮他做的笔记,丧尸王很满意,并且毫无负罪感地掏出手机。
他开始浏览招聘网站,端盘子和搬砖的工作来钱很慢,要猴年马月才能实现经济自由呢?
路听言在成为丧尸之前就是一个略有小名的大提琴手,所以他可以跑一跑音乐剧团。
但这些资源招聘网上一般是没有的。
所以他只能亲自去问。
同学们一整节课都心不在焉地想看路听言,而本人似乎从昨天开始就习惯了被一群弱小的人类暗中观察,当他掏出手机开始玩的时候,就注定不会抬起脑袋分一个眼神给他们。
只有中途教授点名的时候,他才懒洋洋地说:“到。”
不是,这家伙以前有这么拽吗?同学们都觉得见鬼了,人的性格是两天之内就翻天覆地的吗?
一群人即使是下课了,依旧有些顾忌着路听言散发出的压迫感,愣是没一个人敢和他搭话。
就连王珂都被搭了几次话,而路听言光坐在那里就能把人劝退了……
“不是,我亲爱的路哥,你就不能笑一下吗?”
路听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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