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荀景也失眠了。
那荡漾的春心晃啊晃,万事万物都没意思了,顾桑甚至想立刻赶去小酒馆中。
但是他不能,得矜持一点,省得吓到阿桑呢。
无聊到极致,荀景拿起手机,却看到了林初的消息。
林初:荀先生,我见你第一面就觉得熟悉,现在我知道我在哪里见过你了。
荀景这些年游历的地方太多,确实有可能在某个地方见过林初,于是回复:哪里?
林初:梦里。
……
这是什么搭讪的话术吗?荀景一脸懵逼,林初也不像那种人啊。
荀景义正辞严:林小姐,我是一个正经人,帮助你纯粹是好心。
这下轮到林初无语了,不过她再看自己上面发的话,确实挺容易让人误会的,但是这事一时不太好说,反正她不久就要去四九城,到时候当面说,或许更合适。
于是林初回复荀景: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等我到四九城找你。
荀景回了一个非常中老年的表情包:[OK.jpg]
这下荀景更睡不着了,而且误会可大了呢,他想自己都有迷妹了,阿桑为什么还是那么冷淡?
这不合理。
第二天上午,许意一起床就看到沙发上黑着眼圈的荀景,像个僵尸僵硬地转过头看着他:“你当初是怎么追欢欢的?”
欢欢就是许意如今的未婚妻,婚礼都不远了。
许意内心满满地嘲笑,他心想原来就这事,让老家伙熬了一晚上,他云淡风轻道:“投其所好,他喜欢什么你就送什么,喜欢做什么你就陪着。”
荀景立刻想到了顾桑最近沉迷的飞车游戏,他对许意说:“你那辆黄色兰博基尼,是我的了。”
许意觉得很满意,一点就通,不愧是他的荀叔叔。
于是两个小时后,一辆亮黄色的小跑车,停在了酒馆门前。
北二街的妖怪们,在被荀景送了东西拉近关系后,如今早就对大魔神的印象大有改观,如今整条街自然是又热闹了起来。
比如此刻,一群妖怪围在跑车面前,看着盛装的荀景下车。
今天的荀景有些不一样,穿着浅灰色的衬衣,挽着衣袖到肘部,一侧是亮眼的腕表,另一侧是满钻的戴比尔斯手镯,左耳上搭配了同系列的耳钉,闪亮又耀眼。
不同的是,他一手拎着两袋奶茶,一手拎着几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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