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收尾(第1页)

莫罔心黑手黑,但他从不会在萧弃的面前破坏自己的形象。

说要处理掉石佑,其实还是留了一手,只要了他一只猪蹄就送去了医馆吊命,死不了,够他苟延残喘的。

倾岳自打认识并跟随莫罔以来,他对谁都是一副不讲理又霸道的姿态。唯独对萧弃,是什么打滚卖萌的事都做得出来。

恰如此时此刻。

灿烂的笑脸与九月的菊花相比也不遑多让,难以想象,他们才分开不足一炷香的时间。

莫罔担心萧弃肩上的伤在衣物的摩擦中二次崩裂,连拖带拽的拉着她就往最近的客栈跑,速度太快,以至于之后跟出来想要求得从宽处置的楼知府连萧弃衣服上的毛絮都看不见半根了。

“师姐,我们回京就定亲好不好,我想在世人的目光中大大方方的抱你。”路上萧弃受不了莫罔的黏糊劲儿,手下啪啪直拍他的爪子,刚拍掉,另一只手又交替上岗,来回几遍,莫罔手不疼萧弃拍得疼。

莫罔以为萧弃是不好意思,不想当着‘大庭广众’的面同他太亲密。

摸着良心讲,萧弃确实有这么想过就是了。

不过一回生二回熟,在卖自己的路上,她绝不回头。

“知道了知道了,回去就写婚书行不行?”

皇室要求太多,远不如民间来的简单,换作皇室那些条条框框,一个口头定亲也需过五关斩六将。

萧弃身份摆在这儿,说不准成亲那日进洞房的会多那么二三四五个人。

“我要名正言顺的,婚书不够,流程来凑,我娘说夫家若是重视新妇最好由我亲自安排。”莫罔拍了拍胸脯,眼中闪耀的是冲破囚笼以获自由的狂喜和对萧弃无法宣之于口的爱恋。

萧弃不明白,他对她哪来如此深的感情的,要说暧昧,他俩从小萝卜头那会儿就认识了,莫罔单方面的喜欢应该也是出于对朋友的占有欲,长大知事了,她躲他都来不及,她不信他没有别的朋友。

莫罔喜欢萧弃,说不清道不明,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缘由也喜欢,他喜欢她幼时软糯的模样,喜欢她舞动长枪满目春光的脸庞,喜欢她作战沙场策马直追的张狂……

媳妇儿要从小放在心上,对她好成了毕生的导向。

萧弃理解不了那份炙热的喜爱,可喜欢是相互的,她并不吝啬对他的表达。

“按规矩,你连陛下那关都过不了。”萧弃撇嘴轻嘲,她看得出来,萧凉那小子瞧不上任何一个人,官员可以,皇姐夫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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