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喂。”墩子谄媚道:“您得说出来是因为什么发火,奴才才好想办法替您分忧。”
陆凌玖坐在阶上想了想,“回来的时候你看到沈让尘了?”
“看见了看见了。”墩子说,路上那么大个人呢,这都看不见那不是瞎了么。
“他昨夜回了汴京。”
墩子点头,“没错,早晨围扬的守卫也是这么说的。”
陆凌玖忽然转头看着墩子,“他大半夜跑回汴京是为了见谁?”
墩子的笑容僵硬在脸上,“这奴才就不知道了。”
“我来告诉你。”陆凌玖说:“他去见余晚之。”
这话让墩子一时不知怎么接。
陆凌玖分析道:“他带着那只捡来的狐狸回汴京,若是回的国公府,不会把狐狸再带回围扬,所以他是去见余晚之。”
“有道理。”墩子附和道。
不禁腹诽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聪明?该聪明的时候傻,该傻的时候聪明,完都完了。
“不过……”墩子想了想,说:“若是把狐狸带给三小姐,又为什么要带回围扬去呢?”
陆凌玖默然,这一点他也没有想清楚 丫鬟重新奉了茶,陆凌玖喝了半盏,搁在一边。
他想起了很多人说过的话。
那个他捡回来的丫鬟说患难之情才能让人铭记于心,余锦囊说她和游远曾共患难,所以她扮成小厮也要去看游远,就连昭仁也说,沈让尘和余晚之也算患难与共,哪是他能比的。
这来来去去,都离不开患难二字。
难道真就是得共历磨难,才能让人铭记?
陆凌玖忽然抬起头,“墩子。”
“欸,祖宗,在呢。”
陆凌玖道:“去把之前我捡回来那个女人给我叫来。”
……
下午的阳光从窗口照入房中,正好打在书桌上,江晚之觉得有些晃眼,但手下没停,还在临着字。
这是她住入宋府以来每日养成的习惯,每日临字看书,宋卿时喜欢她如此,加之宋卿时去了春猎,家中便显得越发无聊,只能做些闲事打发时间。
丫鬟取了帘子来替她挡住日光。
江晚之看了一眼,不由问出了疑惑,“既然如此晒,为什么从前不栽树?”
丫鬟挂上帘子,“回夫人,从前是有树的,是一株十分漂亮的白玉兰,春日里开满了花,到了夏天叶子又正好遮光,只是今年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