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村在大青山山麓地带,地势平缓,土地肥沃,多是上等良田。人间正是作物繁茂生长的时候,不久前佘楚飞来此地,远远的就看见田里浓绿的庄稼,风一吹,绿浪翻涌,植物的苦涩香气和粪肥的发酵臭气互相纠缠着四下里乱跑。
这是一副人间独有的模样,生机勃勃,平淡寻常。
佘楚站在她第一次来王家村时站过的地头,庄稼地里倒着半截年轻男人,他生前辛勤侍弄着的庄稼就长在他的身边,被他流出的血灌溉着。佘楚抬头望了望,一垄一垄的庄稼都静默着,听不见那愉快的浪声,偶尔被风压下去,露出几具扭曲的人体。
金母已经对上了顾廷煊和肖冷凤,她的实力比起五百年前确实大大不如,不过看她应对起来还算轻松,料理顾肖二人应该不成问题。
提柴刀的少女在燃着大火的村子里奔跑,四处搜寻生还者。
佘楚本来也想去,可她站在这里,忽然失去了救援的焦急。
不会有人活下来。
蝼蚁是很脆弱的,小型的食草动物,大型的食草动物,小型的食肉动物,大型的食肉动物,任是哪一只都能轻松的杀死蝼蚁。
蝼蚁如果想活,必须先杀死这些动物。
佘楚脑子里忽然出现一段奇怪的画面:
大草原。大大小小的动物在逃跑,潮水一样黑压压的蚂蚁一拥而上,被踩死,被舔食,更多的蚂蚁爬到动物身上,漫长的攻击,啃去毛,啃去皮,啃去血,啃去肉。
挣扎
惨叫
哀嚎
安静
蚂蚁又潮水一样地退去了,原地留下一具白骨。
佘楚不知道这段奇怪的画面是怎么进了自己的脑子,她只是着了魔似的,一遍又一遍反复看着这一段。
原来蝼蚁也能杀死体型几千几万倍于自己的动物。
原来蝼蚁这样杀死强过自己几千几万倍的动物。
那少女急速奔来,柴刀不知道丢去了哪里,怀里抱着一个襁褓。
“喂——喂——”少女气喘吁吁,边跑边喊,“你,你不也,是仙人吗,你看,看这个孩子,还活着,你快救他——”
少女终于跑到佘楚面前,捧着那个襁褓塞在佘楚眼前,急切地看着她:“我在一处房子里发现的,他妈妈把他护在身子底下,他,他一定还活着吧,你快看看他!快看看他!”
佘楚果然看了看这个婴儿,嘴唇是青紫的,摸摸身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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