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绍元对衣服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他随便走进一家男装店,挑选了两件短袖。
他眼神亮晶晶的看向沈国安,看着那两件衣服,花里胡哨的,沈国安觉得穿上这个就像成日在街上闲逛的小混混。
自己可能老了,跟不上年轻人的潮流了,想了想,他还是没说什么打击的话。沈国安只是说:“你喜欢就好。”
沈嘉音跟沈国安一样觉得这样穿好丑,经过了在周氏的历练后,沈嘉音的穿着也越发职业化,衣着方面也偏向干练风格,对这种潮流她是在是敬谢不敏。
沈绍元见二人的神情就知道他们对这两件衣服不满意,马上就蔫了,就跟没精打采的小狗一样。
周元莺则不一样,她觉得还挺酷的,而且沈绍元肤色白皙,个子又高,穿上去应该会很好看的,她建议道:“你去试衣间穿上试一试,看看好不好看。”
马上,小狗甩了甩头,又精神起来,沈绍元笑着说道:“好,我去试试。”
周元莺坐在休息区一边喝着奶茶一边随意看看店里其他的衣服。
沈嘉音忍不住,朝周元莺那边凑过去,问道:“元元,你真觉得那件衣服好看啊?”
沈国安也忍不住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周元莺点头,自然地说道:“是啊,我觉得还不错,很酷,就是不适合日常社交的时候穿,不过没关系,再买一件适合社交的衣服就是了。”
沈嘉音这才松了一口气,还好周元莺的审美没有被沈绍元给带偏,不然,沈嘉音想象不出周元莺穿着那种花里胡哨的衣服的样子。
沈绍元穿着那件衣服出来了,沈国安和沈嘉音看着,突然觉得其实这件衣服也不是那么丑了。
衣服这种东西就是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贵的衣服肯定是有它的优点的。剪裁、设计、用料和针脚,都是用钱堆出来的。
周元莺笑着点头,说道:“不错,你穿的很好看嘛,不过,这两件衣服风格相同,你选择其中一件就够了,等会儿再去买一件其他风格的衣服。”
沈绍元不喜欢穿衬衣,可是周元莺那么说了,他也觉得买一件衬衣也好。
沈嘉音和沈国安没发表看法,毕竟他们都不懂这些,怎么打扮自己、该买些什么风格的衣服,他们还不如周元莺懂得多。
最后的结果就是沈绍元听从周元莺的意见,买了一件长袖T恤和一件长袖衬衣,沈国安去结账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小插曲。
结账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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