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啊,允许本人先来段简短的自我介绍哈。在下姓上名宫,单字一个灼,朋友们都亲切地称呼我为上宫灼灼。如你们所见,我就是个平平无奇、勤勤恳恳的打工仔一枚。
要说起年龄来,本人如今已至弱冠又五载矣,却仍是孤家寡人一个,尚未婚配,可谓是母胎单身二十五年呐!再论身材相貌,那更是平平无奇,毫无出彩之处。想当年,本人尚在襁褓之中时便被父母遗弃于孤儿院门口,幸得院内诸位善人收养,这才得以茁壮成长。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唯一能让我感到慰藉的便是与我一同长大的那位死党了。说起这位死党,她与我一样都是个打工一族,不过相较于我而言,她的境遇倒是稍好一些,毕竟人家还有个交往两年之久的男友呢!这不,正说着说着,电话铃声就突兀地响了起来:“喂!上宫灼灼,你死哪去了?都这个点儿了还不来上班!”毋庸置疑,打来电话的必然是我那位“可憎可恶”的女老板无疑了。她整日里就像那周扒皮似的,变着法儿地给我找麻烦,着实令人心生厌恶!
然而俗话说得好: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哇!没办法呀,为了保住这份仅够糊口的工作,我也只能脚下生风般地加速踩动自行车的脚踏板,火急火燎地朝着公司疾驰而去。罢了罢了,努力奋斗吧,打工人!
忙碌了一整天后,终于熬到了下班时间。本来嘛,我还寻思着约一下我那个绰号叫“鸡脚”的死党,一块儿出去溜达溜达。结果呢?这家伙倒好,直接告诉我说她要跟男朋友去看电影。得了,这下好了,我又得一个人默默地吃狗粮了。真是服了这个重色轻友的玩意儿!唉,今天可真是倒霉到家了,不仅莫名其妙地被别人冤枉弄坏了东西,而且明明就是老板娘那宝贝儿子搞出来的恶作剧,最后背黑锅的却是我自己。
每当碰到这种糟心事儿的时候,我总会去翻翻我偶像的消息。毕竟他可是我喜欢了整整五年的偶像啊,更是我生活中的动力源泉呐!只要一想到他,我就感觉所有的困难都不再是问题啦!。
他可是名副其实的全能艺人啊!想当年他还是一个小小的童星时便已经出道了,之后更是一路高歌猛进,无论是跳舞、唱歌、演戏、上综艺节目还是开办演唱会等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令人惊叹不已的是,他竟然在年仅三十岁的时候就成功获得了影帝的殊荣!
而且,他不仅才华横溢,外貌条件更是令人惊叹不已——他那帅气逼人的面庞犹如雕刻大师精心雕琢而成,散发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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