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四合院74(第1页)

一位面色疲惫的大妈带着一双明显的黑眼圈找上门来找万平安寻求援助。

“平安,实在是筹不到足够的钱啊。

“求求你看在我诚意的份上,我们承诺一定凑钱,能不能分期偿还?” 大妈几乎到了绝路。

这个数额差距过大,特别是当人们的平均薪资仅仅十几块时,三天时间筹集三千块,对她的负担实在是太过沉重。

“行,那就给易中海一次机会吧。

“易中海每个月的薪水中,我给他们留个十块钱作基本开销,其余部分全部用来还款。

“此外,你们的房子是私有资产吗?”

“把你们的房屋作为担保,如果易中海工作出了变动,不能及时偿债,那么这房子便作我所有。

万平安打算给易中海教训一番。

五六十年代,四九城内划定的最低生活标准每人每月不足五块钱——还差一点才能到这个数目!他打算留给易中海夫妻俩的是每人每月五块钱的生活费。

这将意味着俭省到不能想象的程度,他们喝不了酒,吃不起肉,人际应酬也无法维系,甚至是一分不必要的花销,也可能导致饥饿。

“你、你、这也太苛刻了!” 大妈焦急不已,这生活水准,一个月五块钱会怎样凄苦?

连基本的咸菜都成为奢望,更别说蔬菜了!

“无妨,我不过意这少许牺牲。

“ 万平安淡然笑道。

终于,面对这样严格的条件,大妈勉强答应。

他们找到刘海中、闫福贵以及何大清,以三人作为证人为易中海写下还款契约。

大妈承诺在三天内筹集起一千现款,并余下的款项月度分期还款,每次都留下十元用于生活,剩下的交付万平安直到偿清债务!

这番安排,令三位见证人纷纷惊叹于万平安的狠劲儿。

易中海将因此成为整个四合院中最艰苦的日子过活的人,两千块钱最快要三年才能偿清。

这期间易中海得承受何种艰辛?

在签署的合同上特别强调,仅大妈签名确认还不够,易中海本人也得签名画押才算是真正的”解禁”

条件解除。

刘海中回到家中,愣愣地坐在椅子上,显得神色不对劲。

“亲爱的,你怎么气色如此不佳?” 他的妻子好奇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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