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看过大夫,但当天晚上,林云珠还是起了高热。
这个庄子离京城大概有200里,从这里骑马去京城需要两个时辰左右,黄庄头去了伯府还没回来。
深更半夜的,也没法再去镇上请大夫。黄庄头的媳妇包氏,就请了附近村子里的赤脚大夫过来,开了一副退热的药。
桃花伺候着喝下,又仔细照顾了一晚上。
林云珠在清晨的时候总算退了热,然后沉沉睡去。
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时。
包氏见人醒了,赶紧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确定没再发热,才算松了一口气。
林云珠刚醒来,人还有些迷糊。
盯着包氏瞧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她穿越了。
有些失落,然后闷闷地唤了一声:“舅母!”
包氏心疼地拍了拍她的手,轻声问道:“我让人煮了粥,这会儿可要用些?”
林云珠想到舅舅去了京城办事,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实在没心情吃东西。
挣扎着坐起来,急急地问道:“舅母,现在什么时……辰?舅舅可……回来了?”
包氏给她垫了个枕头在后背,见她心事重重的样子,虽然不赞同,还是答道:“现在午时,您舅舅刚回来。”
林云珠一惊,已经是第二天了?
又听包氏劝道:“您这回落水,遭了大罪,可得仔细些养着,不然怕是要落下病根。您昨晚上可是把我们给吓坏了,桃花那丫头哭了一晚上。直到今早见你退了热,才肯去歇下。”、
林云珠拍了拍额头,全身酸软无力,的确是发烧后的表现。但现在有更重要的事。
“舅母,我有事要问舅舅,你让他过来一趟吧!”
包氏无奈,点头道:“我这就让人去叫他。我先把粥给您端进来,您边吃边等。”
林云珠刚喝了半碗粥,黄进财就来了。
她赶紧把碗给放下,都没来得及等黄进财坐下,就急切地问道:“舅舅,怎么样?”
因为口吃,原主经过十几年的练习,养成了慢慢吐字的习惯。平日里,只要不是太急,别人也听不出她有这毛病。
若是不熟的人,只会以为她就是这样慢吞吞的性子。
原主为了藏拙,说话也尽量简短。
林云珠穿来后,保留了这个习惯。
一来掩饰口吃的毛病,二来也不容易让人看出这具身体换了芯子。
问话虽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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