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童思茵(第1页)

到达东贝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七点钟。

这个时间正是晚饭的高峰时段。

幸好今天不是周末,就餐的人不是很多。

养母的意思随便找个地方吃饭就行了,这个地方看着消费就不低。

云霄却坚持要了一个包厢。

养母是节俭了一辈子,也该享受一下。

反正对于云霄来说,不差这点钱。

安排好包厢后,云霄去了趟洗手间。

云霄不知道的是,在他们包厢的隔壁,正在举行了扬非同寻常的会面。

主角云霄并不熟悉。

如果云曦见到的话肯定知道。

正是月影娱乐的二号红人,童思茵。

童思茵进入月影的年头虽然不长,但她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颜值只有八分的她,却比头号红人林思琪更吃的开。

隐隐在成为头牌的趋势。

童思茵的善于社交。

虽然颜值不出众,却有一身魔鬼身材。

喜欢穿低胸装。

面对这样一个女人,嘴里再喊上一声哥哥。

有几个男人能抵挡住诱惑?

上次试音的时候,她不在公司,所以没有赶上。

回来听说这事以后,便去找了冀冠瑶。

冀冠瑶告诉她云霄已经指定了人来演唱这首歌,只能等下次机会。

既然老板这么说,她也就没再说什么。

但是当听说这首歌给了一个新来的练习生唱的时候,童思茵的心思再度动了起来。

她打听过了,这个新来的练习生没有什么背景。

应该很容易拿捏。

当即就去找了云曦,并威胁云曦主动放弃演唱这首歌。

云曦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再说这也不是她能决定的事儿。

被打脸的童思茵哪里受过这种气。

一个新人而已,居然敢给自己脸色看。

必须得给她点儿颜色瞧瞧。

这首歌无论如何要拿到演唱权,这是关乎到面子的问题。

童思茵第二次去找冀冠瑶。

得到的结果依然是被拒绝。

童思茵心中很是不平。

她不相信这是歌曲作者的意思。

月影可是花了五百万买的这首歌,说白了月影是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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