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谌此时很慌,那种无力感、晕眩感、窒息感充斥着全身,他什么也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吸血!
吸血术可以修复伤势,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算不算是伤势。
张谌掌心中一双獠牙伸出,刹那间就刺入了兔子的脖颈内,一只兔子呼吸间就被张谌吸收了血液,变成了一具尸体。
伴随着兔子的血液被吸收,在经历神妙的转化之后,张谌的肝脏造血速度骤然加快,一滴滴殷红色的血液不断塑造出来,叫张谌的晕厥和窒息昏迷感减少了一丝丝。
“有效果!”张谌动作不停,迷迷糊糊的拿住笼子里的野鸡,再次将野鸡身上的血液吸收干净,使得张谌身上那股子难受好了许多,只是身躯依旧燥热犹如焚烧着一团火焰,此时张谌虽然依旧头晕目眩,但终究是好了许多,身躯也恢复了几分力气。
“吸血可以减缓我的症状,只是这荒山野岭虽然猎物多,但我却也捕捉不到。家中倒是养着两只獐子,若能吸了獐子的血液,必定可以叫我安然度过危机。只是以我现在的状况,想要自己走回家去怕是难了。”张谌挣扎着爬起身走了几步,很快只觉得头重脚轻,一阵天旋地转失去了重心,直接摔倒在地。
“怎么办?难道我要死在这里不成?”张谌呆呆的坐在地上,整个头晕目眩手足发软,只觉得一股难以言述的悲凉涌上心头。明明家中就有动物,只要自己吸纳了动物的血液就可以度过危机,可谁知偏偏自己瘫在山上无法赶回去?世上难道还有比这更悲催的事情吗?
明明自己有解决的办法,但是却偏偏无法做到,此时张谌心中悲愤万分,忍不住嘀咕着道:“他娘的,我要是真的死在这荒山野岭,得将我憋屈死。”
他觉得自己还是大意了,面对这诡异丧失了警惕性,太过于小瞧了诡异的力量。
此时其身躯内犹如炭火燃烧,那红色火焰充斥整个胸膛,他也无法去感应身躯内的情况。
“不行,大风大浪我都挺过来了,我怎么能死在这里?”张谌瘫在地上,挣扎着爬起身,跌跌撞撞踉踉跄跄的向家中赶去。
叫他死在这荒山野岭,他怎么能甘心?
他已经觉醒了金手指,而且还掌握了技能,未来超凡脱俗长生不死也并非没有希望,他又怎么会甘心死在这荒山野岭成为野兽的粮食?
张谌一路上跌跌撞撞,凭借着强大意志在群山间走着,这一路上撞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但是脚步却不曾停止,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向着家中赶去,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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