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应家盛被带走,李加一再求徐主任(第1页)

“嗯!”徐主任点了点头,有点欣慰的看着中年人。

其实这名中年公安不但是跟徐主任一个部队下来的,以前还是徐主任的部下。

就连转业以后还是一样,也算是徐主任的部下,毕竟派出所也归街道办管辖。

中年公安叫吴山,

在部队的时候没少犯错误,要不然也不可能现在还是个副所长。

如果不是徐主任保着他,被枪毙都有可能。

只有徐主任保他,他才能顺利转业。

很快吴山就带着三名公安,每个人都骑着自行车,往七号院赶去。

至于李加一,当然还是坐徐主任的自行车。

一行人很快来到七号院里,李加一指着史家的房子说道:“这是史大条家。”

然后又指着应家说道:“这是应家盛家。”

在李加一指完以后,吴山对带来的三名公安点了点头。

三个人立马就行动了,其中有人去了史家,因为已经从李加一那里得到消息,史大条现在在医院。

所以根本不需要去那么多人,通知一声就行,回头去医院看看情况。

反正史大条是不可能跑掉了,盗窃二十块钱,还有三十多斤粮票和五斤腊肉,这事可不小啊!

哪怕史大条才十二岁,最起码也要去少管所待上一段时间,就这还要看他家是不是积极赔偿。

至于说有人问了,史家会不会让李加一写谅解书。

别开玩笑了,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谅解书这玩意。

谅解书进入国内,是在九十年代以后,当时国内跟国外学着,才有了谅解书这么一说。

在这个年代,只有积极赔偿,才是唯一减轻刑罚的途径。

就算是这样,也要争取受害人的意见,要不然想也别想。

现在法律是不健全,但这只是有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还没有写进刑法,并不是没有法律。

像盗窃这样的法律,早就在刑法里面了,根本就没有不健全这一说。

还有像应家盛这样的,典型的强盗逻辑,就看法院怎么给他定罪了。

首先包庇肯定跑不掉了,但这只是其中一项罪名,敲诈勒索,逼迫他人,甚至定上抢劫都有可能。

而且数额特别巨大,是的,超过一百块钱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了。

当然,如果定上抢劫的话,那就没有什么数额的问题了,因为抢劫一毛钱跟抢劫一百块钱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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