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顿没料到自己为打探情报而聊的这些话题在酒客中倒是渐渐引起了一阵风暴。
“要是那个狼人也会开枪,那我们该怎么对付它?”一个青年突发奇想。
旁边的酒客纷纷笑起来,其中一位抬了抬酒杯:“狼人可不会开枪,它们的脑袋里只想着吃肉喝血,哪里能操作这么精细的玩意儿,您说是吧,贝略先生?”他朝着外乡人征询意见。
克雷顿·贝略僵硬地笑了笑。
他看到朱利尔斯藏在人群中笑得很大声。
另一名酒客反驳了回去:“怎么就不行了,要我说,这个狼人这么狡猾,未必就不会用枪,指不定它骑马的技术也比你强。”
他前半句时还很严肃,说到后面却掩饰不住笑意,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周围人也立刻因为这个成功的调侃鼓掌庆祝。
与之相对应的,克雷顿更尴尬了。
狼人没有得罪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他衷心希望这些陌生朋友不要再开这种狼人玩笑了,但事与愿违。
又一个离奇的问题被提了出来。
“可是狼人没法在白天变身,难道它要在夜间骑着马儿,背着猎枪在小路上来去吗?”
“这听起来像个治安官。”隔壁桌有人这么评论。
知道在座的狼人底细的朱利尔斯已经趴在了桌上,肩膀耸动个没完。
克雷顿的脸色则漆黑得无以复加。
他插话聊了几句,想要把话题引导去别的方向,但这一桌最老的绅士缓缓开口:
“没错,它就是会在这样的夜晚骑着马来到我们的镇子”他眼睛瞪得像铜铃,嗓音低沉富有磁性,看起来就是特别擅长讲故事的那一类人,只是一开口,就将狼人以外的人注意力都吸引过去。
“它会拿着提灯,在兽棚里挑选自己看上的肥美羊羔,甚至奴役我们忠实的看门犬为它放风.但在今夜,有一种比羊羔更肥美、还经过盐与酒腌制的生物正聚集在一起,让它转换了目标——那一对黄亮森然的狼眼啊,正望向这里!”
这个故事很好地调剂了氛围,人们再次哄堂大笑起来。
克拉达——克拉达——
在哄笑声中,克雷顿的耳朵最先动了动,然后猛然看向门口。
那显然是马匹的声音,蹄铁敲击地面的节奏没有其他动物可以模仿。
酒客们还有些神志不清,即使是听到的人也不过是怀疑有人在模仿故事里的狼人骑马声,因此再次大笑起来,而其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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