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狐就这么走了,走的很从容,不见半点儿愧意。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很残酷,人吃人。别看人类现在高度文明,甚至开始讲究什么仁慈、人道之类的很高尚的东西,但最终还是脱离不了进化前老祖宗留在骨子里的特点——好斗!别看穿的西装革履的文质彬彬,其实说到底还在跟野兽一样,演绎着最残酷的竞争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强者为尊!
就是这么简单!
何必愧疚什么?
孟狂刀也想吃了自己的,只不过他的牙口不太好,消化不良,最终非但没咽下去,反而把自己给噎死了。
雪狐没有在这方面多想,踏落一片飞花,在潇潇风雨中拂了拂衣袖,扬长而去,只留下一道怕是孟狂刀这辈子都忘不掉的背影。
杏花路上。
孟狂刀很清楚,自己完蛋了,完蛋的很彻底,没有任何悬念,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他实在想不出自己还能活下去的理由!
此刻,回首一生,他感觉自己不过就是一个笑话!
少年得志,娶了一个美艳的妻子,一个影视学院的校花,在很多吊丝眼中这辈子也只能当成女神对待的女人,尝过别人一辈子都只能惊为天人的娘们的味道,年纪很轻就已经是警司里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97香港回归的时候,更是作为第一批驻港警员进入香港!
很圆满吧?
不错,但那仅仅是他的少年!
然后,噩梦来了。
撞上了甘尚武,老婆被人家折辱死了,临死前给他带了无数顶绿油油的帽子,还是被人家把他摁倒在地上,当着他的面给他带上的,这东西,只要还有点儿血性的男人,谁他妈的能受的了?
可受不了也得受!
从那以后,他蛰伏了起来,忍常人所不能忍,为常人所不能为,生活给他上了残酷的一课,他学会了一种叫做心机和城府的东西!
这一忍,就已经过了而立之年。憋了十多年,终于爆发了,弄死了甘尚武的老婆女儿,把那个禽兽亲手剁碎了喂了狗,然后更是掌控了三合会!
多么的意气奋发啊……
可现在孟狂刀一回头,忽然发现,在这一切当中,都有一个人的影子,是一个叫做叶无双的男人在推动了这一切。
从叶无双干掉李汉的时候,自己就已经陷入了他的算计,那种对人心的把控,让那个男人赢得了这场战争!
他最近在香港一切能走的这么顺利,其实一直都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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