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军队编制(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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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存在短暂,尚未能够对全国军队实行有效指挥,各省军队主要掌握在地方当权派手里,所以,此时并没有真正形成军事力量的统一编制和管理体系。临时政府当时颁布的《陆军官佐士兵阶级表》,对军衔的等级和称谓做了如下规定:第一,上等官佐: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第二,中等官佐: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第三,初等官佐:大军校、左军校、右军校;第四,额外军官:司务长;第五,军士:上士、中士、下士;第六,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北洋政府的军事编制及管理体系,主要是在继承清末新军的制度基础上演化而来,一般分作中央军和地方军两大系统;军种以陆军为主,有少部分海军,空军处于萌芽阶段。

陆军是主要军种,陆军中主要是步兵,另有骑、炮、工、辎重、通讯等兵种。根据1912年8月颁布的《陆军部官制》和1914年颁布《修正陆军部官制》的规定,陆军编制层次依次为师、旅、团、营、连、排。根据《陆军平时编制条例》,对基本战略单位“师”的编制为:每个陆军师有两个步兵旅、一个骑兵团、一个炮兵团、一个工兵营、一个辎重营。其中,每个步兵旅辖两个团;每个团下辖三营和一个机关枪连;每个营下辖四个连;每个连下辖三个排。骑兵团分为甲乙两种,甲种下辖四连,乙种下辖三连,每个连下辖四个排。炮兵团下辖三个营,每个营下辖三连,每个连下辖三个排。工兵营下辖三连,每个连下辖三个排。辎重营下辖三连,每个连下辖三个排。混成旅则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大量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编制,由于缺乏法定编制的约束,各混成旅的规模也存在着较大差异。中央军队主要是师和混成旅,北洋政府时期的师有二十余的,混成旅有二十余个,此外,还有驻守京师的宪兵五营、陆军部卫队营等。

北洋政府时期的海军规模较小,共有舰艇40余艘,总排水量约4万吨。只编成了第1舰队、第2舰队、练习舰队,各舰队所辖军舰数目不等。根据1914年公布的《海军舰艇职员令》的规定,军舰设有舰长、协长、航海、枪炮、鱼雷、轮机长、军需、军医等不同职位,士兵若干。海军陆战队为营制,下辖四连,每连下辖三排,每排四十人。

北洋政府时期的开始从国外购买飞机组建空军,20年代以后,各派军阀陆续组建航空学校或航空司令部,编练了规模很小的航空队。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军阀割据,拥兵自重,各立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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