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霹雳战神
陈豫在长崎的抢劫,结果东瀛人丢了钱财,土地,还免费“赠送”了一个外号给大明第二军——匪军。当然,陈豫也就成了“匪首”,成了“强盗将军”。不过,不管东瀛人怎么称呼陈豫,这次陈豫的抢劫也为大明立下了大功。
北伐蒙古的战争,后来朱祁钰又收买大批蒙古贵族,加上他不想将战争灾难转嫁给蒙古百姓,所以没有在蒙古事实战争抢劫行动。结果,北伐结束,等到丁用统计完所有支出的战争经费之后,也是大惊不已。这场战争,消耗了近四千万两白银,而且,这还没有算上战后明帝国在蒙古投入的发展经费。
朝鲜一战,明帝国的军队自然也不能在朝鲜抢劫,以降低军费开支。后来,朝鲜虽然答应支付明军的战争费用,可这到后来,多半成了一笔呆帐,能免的免,能砍的砍,明帝国没有拿回多少。且,当时也不可能得到所有的战争经费,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最后,明军在朝鲜支出的两千多万军费也全都算到了明帝国的战争开支上。
现在,再加上东征之前的军费支出,以及建造海军舰队的巨额花费,结果,朱祁钰在北伐之前筹集到的战争经费基本上都被用光了!显然,没有钱,那就别打仗,特别是明军主要依靠火器作战,弹药都需要购买,虽然几个商盟的大商人都表示将全力支持朱祁钰的东征行动,可是,商人的财产也是有限的,购买原料要钱,工人要钱,工厂维持也需要钱,没有钱,他们就没有办法将生产维持下去,哪还怎么支持朱祁钰?
这次,陈豫一口气就在长崎抢了这么多的财宝,而按照规定,其中一半要上缴国库,这下可解了于谦的燃眉之急。而于谦在收到了金银财宝之后,也首次表现出了他受到的商业影响。金银可以直接流通使用,不过那些贵重物品就无法直接流通使用了。于谦把丁用找来一商量,两人就想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将部分宝物在国内拍卖,凑集战争经费,必经还有很多商盟之外的商人,大地主手里都是很有钱的。另外一部分则委托柴汇的商船队带到海外去贩卖,结果,柴汇还真把这些贵重物品卖了个好价钱出来。
军费问题得到了解决之后,战争也就能够继续打下去了。而就在陈豫这边大肆抢劫的时候,邓茂第一军就没有捞到第二军那么多的油水了。
第一军从登陆场出发之后,就按照计划,沿着九州东部的海岸线,一直向南杀去。第一军的任务就是扫荡九州岛东部的几个地区,包括丰前,丰后,日向,大隅,最后再向西与第二军会师,攻打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