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节太子
蒋仕学一案,确实暴露出了内阁政府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对官员的监管不够严格,外派官员的权力过大,结果直接导致了官员腐败。其实,这与南昌案,以及由柴氏家族一事所牵扯出来的官员案件是一样的,都是因为政府本身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才给了官员以公谋私的机会!
当然,这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成立了一个以于谦为首,由众多内阁政府官员,以及司法机构的官员组成的改革委员会,专门针对帝国内阁政府,司法机构所存在的漏洞进行全面的考察,然后调整政府制度,并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强政府与司法机构的组织力度,从而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这是一件相当烦琐,相当细致的工作。如果换在以往,朱祁钰肯定会置身事外,让于谦全权处理。不过,这次帝国皇帝却很是例外,在授权于谦组织政府改革,薛希濂负责司法机构改革的同时,他要求两人都将相关的报告提交上来,由他亲自审核,最后才做出改革决定。显然,皇帝的决定是受到欢迎的,特别是于谦的欢迎!
到景泰十三年的时候,于谦已经六十多岁了。这已经算是高龄了,如果换在以往,恐怕于谦也早就离开了政府。当然,按照帝国当时的情况,新政已经逐渐落实,而且帝国国内的发展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新的内阁政府也逐渐成熟,各方面的事情都已经从建立走向了完善。对这个劳苦功高的帝国内阁总理来说,他完全可以退休了,将帝国的重任交托给下一代人。而让于谦坚持下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在政治方面的不成熟!
在帝国内阁政府成立之后,需要皇帝亲自处理的国务其实就已经少了很多。不过,这有一个前提,即代替皇帝管理内阁政府的总理大臣必须要绝对的忠诚。正因为皇帝将大部分的国务都交给了内阁总理,所以内阁总理实际上是代替了皇帝的一部分职责,如果内阁总理不是绝对忠诚的话,那就肯定要出问题!而在当时,文职官员中,恐怕也就只有于谦一人是对皇帝绝对忠诚,且得到了皇帝的绝对信任的。当然,内阁的权力也是皇帝赐予的,如果内阁总理大臣没有合适的人选的话,那么就自然将由皇帝来管理国家!
这就存在了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合适的接班人,而且皇帝本人在处理国务方面还有所欠缺的话,那么于谦的位置就是不可替换的,于谦也是不可或缺的!也正是这一个原因,于谦才坚持了下来,因为皇帝确实没有找到适合的接班人,另外,皇帝本人在处理国务方面的能力也确实还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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