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能有如此笔力,足以自豪!
但这个年轻男人,只是看了一眼,眉头就微微一皱,抓起刚刚写好的这幅字,揉成一团,扔到角落里面。
“败笔!”他叹了口气,说道。
这个男人,穿着白色的休闲服,白色的休闲鞋子,相貌称不上特别帅气,可是,任何女人看到他的第一眼,肯定会被他吸引。
有些人长得很帅,但是,如果缺少了与之相配的气质,那么,也难等大雅之堂!
可是,有些人就算长得不帅,可是气质却是极为出众,也仍然能够吸引女人的眼球。
这个男人,就是后者。
而且,他的身上,有一种安静舒适的感觉,这种人,跟他呆在一起,不会有压力,也不会有危险。
宁静自然,安逸美好!
实在是一个极为出众的男人!
“咚咚……”
敲门声响起。
男人的眉头舒展开来,笑着说道:“进来!”
他的声音很好听,极为醇厚,让人听了心情都跟着好了起来。
嘎吱!
房门被推开了,人未至,一股酒味就迎面扑来。
一个同样是年轻的男人拿着一瓶高浓度白酒,脚步有些浮萍地走了进来。
他满脸胡渣子,身躯凛凛,相貌堂堂。
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
但他此刻却流露出一丝醉意朦胧,让他看起来多了一抹放荡不羁的味道。
男子一走进来,径直走到角落,拿起刚刚那个白衣男人写的字来摊开看起来。
那个白衣男人也没有阻止他,而是微笑看着。
“这么好的字就这么扔了,浪费。”胡渣男又灌了一口白酒,摇头说着,一副很可惜的样子!
“呵呵,你已经不是第一次说这句话了。”白衣男人说道。
“那是因为你每一幅字都写得不错。”胡渣男大咧咧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说道。
“写得多了,自然也就不错,当初爷爷让你也写,但你性子不定,也不愿意。”白衣男说道。
“外人都说我们兄弟两人一文一武,文有你一人足矣,我还是喜欢研究拳脚功夫多一些。”胡渣男耸了耸肩,然后说道:“唐小艺跟秦珊珊今天在福来马场遭遇枪击!”
“谁死了?”白衣男人脸色平静地问道。
“都没死!”胡渣男摇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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