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配乐:赵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气格外清新。阳光驱散薄雾,又是一个风轻云淡的日子。
昨天,白小天接到米冬冬的电话,今天聚会照常。只是丽峰工业区实在太偏,最后大家决定中午在金凤阁会餐。
金凤阁酒楼在深州只能算中等档次,不过因为座落在深州最繁华的兴华路上,因此生意好的不得了。到了周末更是如果没有提前预约,根本就没位。
按照白小天的想法,他自然还是一身地摊,慷概赴约了。不是他不想穿名牌,实际上钱宽裕后白无极每次在为自己疯狂大采购的时候也会给他捎上那么几套。可问题是白小天觉得自己一个月薪一千五的仓管如果身上的衣裤都是成千上万,那是不是有点太扎眼了?
而老同学聚会就更是如此了。除了很难向人解释外,他也不想让同学们以为他是在摆阔。
不过,老油子说他这身也实在太掉价了。就是再穷的打工仔也有两身稍微好点的行头吧?于是,最后他穿了身阿迪达斯的运动装赴约了。
“今天吹什么风,大家来得这么早?”白小天推开526的包房,就看见米冬冬、老歪唐诗杰,刘昌明,三人正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磕着瓜子,一个女服务员正在前面调试着卡拉为路远所以走的早。到金凤的时候十点五十,他以为自己恐怕是第一个,没想到还有更早人,而且是三个。
“哎哟喂,小白。你现在可真是白了不少啊?”说话的是唐诗杰,这家伙个头不高,一米六七的个头。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经常在烈日下劳作的原因肤色黝黑。
不过大学时他的名气颇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写情诗,准确地说是将古今中外的名诗改动一下然后四处向女生投递。据他同寝室地刘昌明说四年下来,唐诗杰同学最少向90名女生投递过不下三百封不同的情诗。而唐诗杰自己吹嘘,女生数目绝对过百了。而情诗最少有五百篇。至于说他的外号老歪具体的由来则也是众说纷坛。有人说是因为他好写歪诗,也有人说因为某女生认为他长了颗歪心。真实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老歪,我承认比你白那么一点。你也不用妒忌成这样吧?”白小天笑着过来和唐诗杰抱了一下。
两人在大学时是隔壁寝室,关系算不得十分好。不过,唐诗杰毕业后因为他舅舅地一个同学在一家通讯公司作老总,因此一毕业就被聘为秘书。当时来深州的几个同学里就算他处境最好了。白小天毕业后在家待了两月才来的深州,一开始找工作借住在唐诗杰的租房。后来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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