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FENGSAI(第1页)

在市区安顿完好新家后,陈锋便开始忙起自己的正事来。今年已经是997年的七月下旬了,而在两个多月前,亚洲金融风暴便已正式开始。陈锋前世上大学的时候,无聊时正好在图书馆过一部关于97金融风暴的书,对期间的大致过程还是有些了解的,所以,不想错过这次绝好的趁火打劫机会,也想跟在索罗斯这位金融大鳄身后分一杯羹。当然,他这可不是助纣为虐,至少做为一个中国人,他不会对同样陷入困境的香港同胞下手,而剩下的目标当然就是日韩两国了,相信没有多少中国人真心喜欢这两个国家,更因为历史的缘故,陈锋对日本完全可说是厌恶,所以,眼着正好能借机赚这两个国家的钱,他自然是不会错过的。

早在去年的时候,香港汇丰银行就给陈大勇打来了电话,询问是否需要专业的理财师,当时陈大勇一听说这项服务要收钱,而且他对理财师的理解也是一知半解的,将儿子的这么多钱交给别人打理,感觉很不放心,当时想也没想的就给拒绝了。等到今年存在汇丰银行里面的钱破亿后,汇丰银行的部门经理又是亲自打来电话,再次重申可以为陈大勇提供全方位的财务金融法律等各方面的专职服务,这次陈锋刚好知道了,便同意了他们介绍给自己这几项服务的专业顶尖人员。

随后,陈锋通过络搜索和在香港的经纪人蔡淑青两方面的了解,选定了一名财务管家和一名法律顾问。

财务管家霍尔曼梅塞尔,是位英国人,有着二分之一的犹太人血统,今年三十八岁,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国际金融管理博士。

法律顾问麦向东,香港人,四十六岁,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是香港的十大律师之一,有着一家规模不小的法律事务所。

通过蔡淑青以委托人的身份,都跟这两人见过了面,进行了详谈,之后便以邮寄的方式,双方签订了委托协议。

期间,听蔡淑青说梅塞尔有意想自己成了一家投资公司,陈锋一听当即大喜,他当即通过蔡淑青以自己父亲陈大勇的名义传达了有意与梅塞尔合股开公司的想法,得到了他肯定的回答后,双方又经过上icq的直接协商,便就合作细节达成了一致。陈锋将一次性拿出一亿元港币,折合一千三百多万美元,而梅塞尔也拿出三百万美元,双方一起共同成立一家国际金融投资公司。其中,陈锋这边占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梅塞尔占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的具体运作由梅塞尔全权负责,陈锋这边则做为幕后的最大股东全面监察公司的运营情况。此外,还专门聘请麦向东担任公司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