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人就不是了。
总有人不合时宜出现。
这个世界是需要秩序的,爱与和平就暂且不论了。
温琴躺在老人椅上晒着太阳,带着墨镜,腿一抖一抖的,顺便瞟了一眼旁边站着的女人。
这位女士是不请自来。
她的肩膀斜挎着一个限量版的包包,容貌秀丽,但是妆容夸张,嘴唇特红。看着温琴半天不说话,但温琴也不是一个急性子的人,等着她主动开口。
很显然,她是一个急性子,见温琴很久不说话就脱口而出说:“温小姐,我都来了好几次了,我这个单你真的就不能接吗?”
站着的这位女士已经被温琴拒绝了三次,准确来说是四次,第四次温琴和门口的鹦鹉说和她说我不在家。
可偏偏那一次鹦鹉叛逆了一下,它张着那张尖嘴对着门口的李小姐说骗人,骗人,她在家,在家。
之后温琴一天都没有耽搁,就把鹦鹉卖给了宠物店老板。
卖了之后温琴去看望鹦鹉,宠物店老板说它话太多了。看见狗骂狗,看见猫骂猫,不过从来都没有骂过他,不然早就把它给卖了。
想到这件事温琴就头疼,后悔让她进大门了。
在她第一次来之前,温琴特别宠爱那只鹦鹉。每天都会逗它玩,勉强算是个精神寄托。
现在精神寄托没了,不知道以后养啥了。
温琴撩了撩头发镇定说:“林小姐,你的这个要求难度可不低啊。哎呀,又不是罚站,你请坐。”
她坐在温琴对面的椅子上,趾高气昂张着那张烈焰红唇说:“可我出的价格也不低啊。”
温琴不语,皱了皱眉头,因为她的口水喷到温琴脸上了。
这个距离真是难为她了。
啧,这个女人真是麻烦精。算了,速战速决吧。
“林小姐,无可否认,你的价钱确实很诱人,不过我并不缺钱,在我以往的职业生涯中基本上没有败绩,只要我想拍到的一定能拍到,不过......”
温琴的本意是拒绝,因为这位林小姐隐瞒了重要信息,她的那位丈夫是沈氏集团总裁沈夏麟。
沈夏麟,这三个字很恐怖。
社会地位高的人她碰不得,惹不起。温琴只是一名记者,难听点就是狗仔,还是一个女狗仔。
这位林小姐想雇佣温琴拍她丈夫在外养的金丝雀的照片。
温琴的同行朋友调查过沈夏麟之后不久就不干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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