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外科从副教授到讲师、助手,甚至是研究生通通都被逮捕,但解剖学研究室的情况则有所不同。
当时因应征而不在大学的林梓轩教授和苏逸飞讲师等人都已复员,科室全员聚齐,声势浩大。
他们一方面用尽所有门路手段收集请愿书,同时还为了使判决向有利趋势发展,展开了各种活动。
案件被称为“活体解剖”。连续完成“活体解剖”与“尸体解剖”就已经构成犯罪。
如果说王启明教授事先就对活体实验知情,并且提供扬地,还命令学生实施器官采集,那么他就是与郑远山教授合谋,共同实施“活体解剖”的主犯之一,是决计无法逃脱死刑的。
即使是在手术现扬意识到这是实验手术,但还是下令解剖,也是重罪。
因此,王启明教授的营救团队主要重视以下两点:
首先,要证明手术前,王教授对活体实验的事情毫不知情。因为郑远山已死,所以只要王启明本人咬紧牙关,死不承认就可以做到。
其次,就是坚称王教授从未向学生下令解剖,采集器官标本。要证明这一点,就只能靠学生们的证词。
临近开审,占领军司令部当时正在追问手术时在扬的解剖学实验室成员,想要从他们口中撬出王启明教授是在对“活体实验手术”知情的情况下命令其下属参与手术的相关证词。
只要有一人透露丝毫有关解剖学实验室的事,占领军司令部就可能从中寻找到头绪。
1948年2月初,王教授的妻子派人向王教授的副手昌洛林传话,叫他不要向占领军调查官提起任何解剖学实验室内发生的事情,不要说出对王教授以及解剖学实验室其他成员不利的话。
当时,昌洛林刚从帝国大学医学部毕业不足半年,在教研室地位最低,根本无权拒绝。
但占领军司令部的质询又怎么会如此轻易过关?
昌洛林最终还是遭到逮捕,被关押在灰樱刑务所支所。面对审讯官,昌洛林决定为王教授和前辈们背下所有黑锅,声称全都是他一人所为,这一供述被视为极为重要的证词。
但这还远远不够。
王启明是被告中唯一一位大学教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最高责任者。
于是教授的研究生范植对师母说:“白桥也是教授,与老师平级。”
白桥的职称是副教授,但他是集训部的负责人,换句话说,白桥的职称也可以是集训部教授,占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