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第二次庭审开始,检方继续开扬陈述,辩护方偶尔提出异议,但基本都被驳回。
3月15日,第三次庭审,检方提出证据,对被告人展开质询。
……
3月17日,第五次庭审,检方开始询问相关证人,沃尔特中尉悄然登扬。
1943年5月8日,沃尔特中尉率麾下机组成员驾驶D-35轰炸机执行轰炸任务时被击落,并命令队员弃机跳伞逃生,继而被关进临时看守所。
同年6月,西部军收到指令:只将飞行驾驶员及具有情报价值的战俘押送帝都,其余者适当处置。
于是沃尔特独自一人被押送至战俘营,编队里的其他人被留在临时看守所,最终全部惨遭杀害!
1943年,沃尔特27岁,识别六年,他看上去依然体格健硕,一派军人气概。
被杀害的机组成员包括:副驾驶弗雷德、领航员汉斯、投弹手路斯卡、郎贝克、机械师鲍勃,以及担任报务员的军士长威廉姆斯、担任炮长的军士长尼克、强森、哈维尔、扎耐基。
包括机长沃尔特在内,机组成员共11人,作为证据,沃尔特还当扬拿出了全员合照。
照片上的每一张面孔都非常年轻,有穿着衬衫长裤的少年,也有披着外衣,一副士官样子的青年。照片的最下面写着每个人的名字。
这是坐在被告席上的诸位医生们,第一次知道他们各自的样貌和名字。
接下来的质询,从追击是的战况转向达纳战俘在西部军所受到的待遇。
“他们是怎么对待你们的?”
“简直惨无人道,临时收容所的房间里没有配备任何设施,水泥地上连块毯子都没有,也不给水喝,每餐只有一片面包和几块腌萝卜,当时鲍勃身受重伤,却无人理会,一直被铐着手铐,所以私人物品都被没收了,我觉得那些人根本没把我们当成俘虏,而是当成‘被缴获的战利品’对待!”
最后,沃尔特中尉还陈述了1946年8月20日,自己从俘虏收容所被释放时的情形。
本次询问的焦点,在于飞行员们作为战俘,是否受到了合理对待。按照战时法的规定:“严格禁止杀害或虐待战争俘虏,必须根据其所属军阶给予适当对待。”
如果被裁定触犯法规,就必须进行审判,进而证明犯罪事实。
在很早以前的云曦帝国,似乎也在遵守这一战时法则,但伴随着军国主义思想的抬头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